央廣網北京3月20日消息 “攔轎子、遞狀子,找到領導批條子。”這是一些老百姓對上訪過程的生動總結。早在1951年,新中國的信訪制度已經初具雛形,1982年通過的《黨政機關信訪工作暫行條例(草案)》,標志著我支票貼現國信訪制度走上正規化道路。
  60多年來,信訪制度確實在維護老百姓權益方面做出了不少貢獻,上訪成為不少群眾反映情況、表microSD達意見、籲請解決問題的重要手段。相比司法救濟而言,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信訪解決問題的效率要高,時間更短,因而一些原本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解決的問題,沒有走法律程序;而有些地方黨委政府、政法機關為了一時的息事寧人和地方穩定,讓行政命令凌駕於法律權威之上,導致群眾“信訪不信法”,寧可不斷地上訪,也不願通過法院、檢察院等司法機關維權。
  其實相比法律手段,通過上訪解決問題往往更加“勞民傷財”,不僅增加上訪群眾的負擔,也影響國家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即使個化療飲食禁忌別群眾通過這種方式解決了自身訴求,其實也相當於通過行政力量干預司法程序,有損司法權威。正因如此,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昨天在網上公佈了《關於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意見》。
  將涉法涉訴餐飲設備信訪事項導入司法程序
  所謂涉法涉訴信訪就是涉及法律程序和訴訟的信訪,這些原本應該通過司法渠道解決的問題現在大量流入找房子信訪渠道。要把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軌道,首先要實現訴訟與信訪的分離。《意見》提出,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訴訟權利救濟的信訪事項從普通信訪體制中分離出來,由政法機關依法處理。國家信訪局研究室副主任繆傳忠表示,信訪部門將不再受理、交辦、協調涉法涉訴信訪問題,而是引導相關信訪群眾到政法機關按程序反映問題。
  繆傳忠:所謂不受理,就是黨委政府信訪部門不受理已經進入或者應當進入司法程序解決的問題;不交辦就是黨委政府信訪部門對群眾來信中反映的涉法涉訴問題不交辦,轉由政法機關依法按程序處理;不協調,就是我們不協調涉及涉法涉訴的信訪事項。
  信訪局不管了,不意味著群眾維權無門。《意見》要求,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事項導入司法程序機制。各級政法機關及時審查涉法涉訴信訪事項,符合法律規定的,依法轉入相應法律程序辦理;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做好解釋說明工作。中央政法委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實行訴訪分離後,群眾反映涉法涉訴信訪問題不是途徑少了,而是路線圖更清晰了。
  政法委負責人:最大的好處對於上訪群眾來說就是上訪的路徑更加明晰了,直接到政法部門去反映了。第二個就是辦事有法律保障了,法院辦不了的事,或者法院辦理之後,辦理得不太理想的情況下,我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請法律監督,所以這個應該說更有保障了。
  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
  現實中,一些信訪事項終而不結、無限申訴,反覆啟動法律處理程序,這是困擾政法機關的一個難題,耗費了大量司法資源和行政資源,也加重了信訪人自身的負擔。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傅鬱林以自己曾做過的調研數據為例指出,無限申訴看似可以充分保障訴訟人的權益,但長此以往會導致司法的無序。
  傅鬱林:涉法信訪的數量和一審的數量差不多,可是一審上訴的才百分之十幾,說明尋求救濟的渠道不對,各個機關收到同一當事人的申訴。看起來更多渠道是人權保障,但是任何一個案件都是雙方當事人的權益,如果鬧訴,會把案件拖黃了,導致無序。
  《意見》強調,對經中央或省級政法機關審核,認定其反映問題已經得到公正處理的,除有法律規定的情形外,依法不再啟動複查程序。中央政法委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終結制度的啟動有著嚴格的前提條件,不會影響信訪群眾合法訴求的解決。
  政法委負責人:對終結我們是非常嚴格的,必須是將群眾反映的合理訴求要解決完,而且要將法律程序要走完,該救助的要救助,該幫扶的要幫扶,把問題必須解決了,不能是就終結而進行終結。不能一推了之,一終結了之。
  《意見》還要求,健全國家司法救助制度。對於因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權,無法經過訴訟獲得有效賠償,造成當事人生活困難,符合救助規定的,對於給予司法救助後仍然存在實際困難的,通過民政救濟、社會救助等方式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提高執法司法公信力,嚴格落實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
  要讓人民群眾越來越信法,關鍵要提高執法司法公信力。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長高莎薇指出,近年來,申訴信訪案件明顯呈現"兩頭小中間大"態勢。所謂兩頭,就是法院錯判和當事人無理纏訪的,所謂中間的大頭,就是審判有瑕疵的案件。
  高莎薇:究其原因,主要的是法官預防意識不強,及時處理得不夠,導致群眾不滿這是主觀上;客觀原因是什麼呢?是"案多人少",有的法官每年結案上百件。今後,對於因審判瑕疵引發當事人上訪的,人民法院要追究有關法官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為此,《意見》要求,各級政法機關要確保每一起案件的處理做到實體公正、程序公正、規範高效,經得起檢驗;要依法加大內部監督力度,促使執法辦案中存在的問題依法及時得到解決;要完善執法司法責任制,嚴格落實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
  在此總結一下,這份《關於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意見》的核心內容,就是訴訟和信訪實行分離,對已經得到公正處理的上訪內容不再啟動複查程序,提高執法司法的公信力,讓老百姓更加信任法律的公正性。
  其實從去年初開始,全國政法機關已經分四批逐步開展了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機制改革試點。涉法涉訴類問題在黨政信訪部門接訪總量中的占比從去年初的44%下降到18%;中央政法機關的接訪量則是上升了近40%。這一降一升說明,不少群眾已經開始"由訪轉法"。比起從前,如今有更多的老百姓相信司法機關可以保障他們的權益。
  (原標題:中央出台新規 實行訴訟與信訪分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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